【補助資訊】鼓勵教師赴遠東企業駐點計畫

各位教授 您好,

為強化本校與遠東集團各關係企業之交流,建立合作默契,並提升雙方提升整體研發能量,研發處訂定「鼓勵教師赴遠東企業駐點計畫補助辦法」,補助辦法及申請書如附件,

申請資訊

  適用對象:本校專任教師(含專任專業技術教師、客座教師)。

  駐點期間:教師赴遠東企業進行深耕研究或服務,以每學年暑假期間或休假研究期間進行為優先,每月至少安排10個工作日進行駐點服務,實際服務出勤方式由教師與企業雙方協議之。

  申請方式:教師赴遠東企業駐點服務前,應事先填寫申請表及遠東企業駐點服務契約書,循行政程序經研發處審核,報送校長核定後,人事室憑據辦理公假登記。

  經費補助:每學年補助預算視當年研發處預算編列交通費,每案補助2-4萬元。

(一)    案件申請以研發處收件之先後順序為原則,以不重複申請為優先,補助至經費用罄為止,年度預算如有變更,以研發處之公告為準。

(二)    研發處補助一案交通費以2萬元為原則,若集團企業支付之交通費不足2萬,研發處得視當年預算狀況補足不足4萬之金額。

(三)    申請人應於駐點服務結束後一個月內,檢附領據以及成效報告書辦理結案,並配合出席相關活動。

  為鼓勵教師赴遠東企業駐點,駐點服務結束後本校將頒發企業教授證書,並另請關係企業提供顧問證書。

  駐點服務結束後如有形成智庫計畫,計畫總金額達新台幣100萬元者,提供下列獎勵機制擇一為之:

(一)    可依規定申請於該學年或下學年折抵2小時授課時數。

(二)    降低專利申請相關費用之發明人負擔比例。

補助名額有限,歡迎把握機會踴躍申請。

1110413-元智大學教師赴遠東企業駐點計畫補助辦法(110-19行政會議通過)
附件1元智大學鼓勵教師赴遠東企業駐點申請表
附件2元智大學鼓勵教師赴遠東企業駐點服務契約書
附件3元智大學鼓勵教師赴遠東企業駐點計畫成效報告書

 

元智大學研發處
研究助理 林珮汶
Tel: (03) 463-8800 ext.22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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